道路救援

道路救援服務(中華航空聯名卡適用)

滙豐銀行‧中華航空聯名卡正卡持卡人可於活動期間內,依下列優惠權益使用汽車道路救援服務,若為拖吊服務則自事故地點起於50公里內依以下優惠權益提供服務。

適用卡別 滙豐 ‧ 中華航空
無限聯名卡
滙豐 ‧ 中華航空
御璽聯名卡
滙豐 ‧ 中華航空
白金聯名卡
活動期間 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優惠權益 免費使用4次/正附卡合併計算第5次起每次需收費$500 每次需收費$500 每次需收費$500
說明事項 需事先登入
  • 服務內容:
    1. 提供車輛事故拖吊或急修服務(接電啟動、換備胎/打氣、代購燃油補充、代送冷卻水等服務)。
    2. 持卡人車輛發生故障或事故致無法行駛者,自事故地點起算,拖吊至持卡人指定之地點或服務廠址,於50公里內必要性全載拖吊服務免收費。
    3. 24小時道路救援專線:0800-077-006
  • 服務範圍:
    限台灣本島境內、非國道五號或其他國道之路肩路段、為救援車輛所能行駛及作業之一般道路始提供服務,但因天災人禍或不可抗力因素致難以提供服務或無法提供服務時,敬請見諒。
  • 登錄辦法:
    滙豐銀行‧中華航空無限卡持卡人得事先以特定車輛(以下簡稱“登錄車輛”)向本行合作廠商登錄車籍資料,自廠商受理登錄或變更登錄之申請日起第三個營業日開始提供道路救援服務;惟如登錄車輛屬持卡人本人或其配偶所有者,可於首次通知廠商提供道路救援服務時,同時辦理前述登錄作業。
  • 道路救援登錄表:登錄表下載
    登錄/變更傳真專線:02-2772-2277
    登錄/變更查詢專線:02-8772-1133
    郵寄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270號15樓
道路救援服務內容及費用說明
項目 內容 費用說明 注意事項
車輛拖吊服務 國道及一般道路拖吊服務 50公里內
依各卡別優惠權益提供
自事故地點起算,50公里內免費拖吊。
車輛事故地點若發生於國道五號或一般國道非路肩路段,廠商僅能提供下交流道後一般平面道路後之車輛拖吊服務。國道五號或一般國道非路肩路段之事故排除相關項目及其收費標準,依高公局之公告為準。
超過50公里後
每公里加收50元
持卡人若單次使用超過50公里之車輛拖吊服務時,自超過50公里部份起廠商每公里加收新台幣50元整,若不足1公里仍以1公里計費。
全輔服務 一般道路 必要服務
不收費
一般道路上必要性之全輔服務不收費。
非必要服務
加收500元
一般道路上非必要性之全輔服務,加收新台幣500元整。
國道 依高公局規定收費 國道車輛事故相關服務收費標準,依高公局之規定為準。
車輛急修服務 代購燃油補充 免費 代購油資,依加油站發票向持卡人收取。
代送冷卻水 經實施加水後,車輛仍無法行駛而須拖吊服務時,依車輛拖吊服務條件處理。
換備胎/打氣 廠商未提供補胎服務,更換備胎之工具及備胎應由持卡人自備,如無備胎或車胎因改裝或螺絲過繁以致無法人工拆卸者,依車輛拖吊服務條件處理。
接電啟動 接電後,車輛仍無法行駛時,依車輛拖吊服務條件處理。
特殊狀況處理 非全吊服務 一般道路
1000~3000元
如車輛打滑、陷入沙地泥沼、陷於凹處、驅動輪卡死、架於安全島或凸起物等,尚無需動用全吊作業處理之情形。
國道
依高公局規定收費
國道車輛事故相關服務收費標準,依高公局之規定為準。
全吊服務 一般道路
3000~6000元
如車身或輪胎卡死無法動彈、車身翻出車道或全翻等,需動用全吊作業處理之情形。惟若非廠商救援車車所能提供之服務,而須外包由巨形吊車或特殊機器處理之情形,依廠商之外包成本報價。
國道車輛事故相關服務收費標準,依高公局之規定為準。
國道
依高公局規定收費
地下室或
立體停車場
基本處理費800元
每增加一樓層
再加收300元
車輛事故發生於地下室或立體停車場,基本處理費用新台幣800元整,每增加一樓層加收新台幣300元整。惟若非廠商救援車所能提供之服務,而須外包由巨型吊車或特殊機器處理之情形,依廠商之外包成本報價。
待命工時費 300元/小時 救援車輛到達現場卻無法立即救援,等待超過30分鐘以上時,每逾1小時加收新台幣300元整。不足一小時者仍以一小時計。
注意事項
  • 滙豐銀行‧中華航空無限卡正卡持卡人登錄時需以正卡持卡人之卡號進行登錄,同一工作日僅接受一部車輛之申請登錄或變更登錄,得申請服務之車輛如下:
    (1) 領用小型牌照之自小客、廂型車及3.5噸(含)以下之小貨車。
    (2) 一般自小客車(非客貨兩用車或小貨車),車長超過5,200mm或車寬超過2,100mm或車重超過2,500kg仍申請可登錄,但因已逾一般拖吊車服務範圍,需個別議價處理。
    以下列車輛不得申請登錄:(1)營業用車輛。(2)租期為一年以內之短期租賃車輛。(3)競技用車輛。(4)經改裝之車輛。(5)為.3.5噸以上之載貨車輛。
  • 廠商之救援服務係自受理車輛登錄或變更登錄之日起第三個營業日後開始,惟如登錄車輛屬持卡人本人或其配偶所有者,可於首次通知廠商提供道路救援服務時,同時辦理前述登錄作業;持卡人得於登錄後申請變更受救援服務之車輛,但應自申請變更之日起第三個營業日始開始提救援服務。持卡人應先確認所申請救援之車輛與所登錄的車輛是否相同,否則該次救援服務需自費負擔新台幣500元整。
  • 持卡人申請道路救援服務時,應告知廠商事故車輛之詳細狀況、位置、持卡人正卡卡號、事故車輛車號、廠牌型號、車身顏色、手機號碼等相關資料。
  • 持卡人申請供道路救援服務後,因可歸責於持卡人之事由,致使廠商出勤後無法找到持卡人或事故車輛,造成空趟出勤,此仍將視為持卡人使用一次救援服務。
  • 持卡人透過廠商提供之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專線申請救援時,應於事故現場出示本行信用卡及相關明文件,始得享有本道路救援服務相關優惠。
  • 廠商提供之車輛拖吊服務,皆自事故地點起,將救援車輛之里程表歸零,經持卡人確認無誤後始開始計算拖吊里程。
  • 持卡人申請道路拖吊服務之車輛以非載貨、非運客之車輛為限;若持卡人要求強制拖吊載貨車輛(運客車輛須為空車),於救援車輛承載安全範圍內,廠商得現場評估後報價予持卡人,由持卡人決定是否實行自費拖吊。
  • 持卡人申請急修服務更換備胎時,若輪胎鋼圈加裝有安全螺絲鎖,該安全螺絲鎖應由持卡人自行準備廠商無法提供,若持卡人亦未備有該安全螺絲鎖,則該急修服務應轉為拖吊服務。
  •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以下簡稱“高公局”)規定於國道上嚴禁實施車輛急修服務,此外一般之高架橋及快速道路等亦嚴禁車輛急修服務,廠商將一律以車輛拖吊服務取代。
  • 持卡人之車輛事故地點若發生於國道五號或一般國道非路肩路段,因國道強制排除事故車輛須依高公局之規定,由指定之業者迅速執行事故排除之拖吊,持卡人需自行負擔相關費用;廠商僅能提供下交流道後一般平面道路後之車輛拖吊服務。
  • 國道五號或一般國道非路肩路段之事故排除相關項目及其收費標準,依高公局之公告為準,持卡人需自行負擔該費用。
  •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廠商無法提供道路救援服務:
    (1) 持卡人車事故輛所在場所、地點,有積水、污泥或其他難以實施服務之狀況,致使廠商救援車輛難以進入或難以實施救援者。
    (2) 因風災、水患、暴動、戰爭等天災人禍或不可抗力因素,致難以提供或無法提供救援服務者。
    (3) 事故車輛非因機械故障、車禍事故、缺燃料油、缺冷卻水、破胎、缺電致無法行駛者。
  • 其他持卡人需自費負擔之項目如下:
    (1) 持卡人若單次使用超過50公里之車輛拖吊服務時,自超過50公里部份起廠商每公里加收新台幣50元整,若不足1公里仍以1 公里計費。活動期間內滙豐銀行‧中華航空無限卡持卡人使用廠商之道路救援服務超過4次時,自第5次起持卡人需自行負擔每次新台幣500元整之服務使用費;滙豐銀行‧中華航空御璽卡/白金卡持卡人使用廠商之道路救援服務,需自行負擔每次新台幣500元整之服務使用費,此費用廠商將透過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收取。
    (2) 廠商實施拖吊服務時,拖吊路程中應負擔之門票、高速公路通行費、停車費或其他相關費用,應由持卡人自行負擔。
    (3) 持卡人申請將事故車輛由一維修廠拖吊至另一維修廠者,非屬廠商提供之免費道路救援服務範圍,應由持卡人自行負擔該費用,得由廠商現場報價並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始實施拖吊服務。
    (4) 如車輛仍有兩輪以上為正常,尚無須廠商以全載服務或輔助輪式拖吊服務(以下簡稱“全輔服務”) 或其它非必要使用全輔服務之情形,但持卡人堅持其車輛須使用全輔服務時,持卡人應自行負擔新台幣500元整之使用服務費。
    (5) 持卡人之車輛事故地點發生於淤泥堵塞、積水未清、重物壓住、陷入溝洞、車身側翻、陷於懸崖、架立於安全島或凸起物等,需動用大型機具或吊桿處理或有其他廠商救援車輛難以順利進入救援之情形,得由廠商現場報價並經持卡人同意負擔後,始實施救援服務。
    (6) 持卡人之車輛事故地點發生於地下室或立體停車場者,廠商需加收基本處理費新台幣800元整,每增加一樓層再加收新台幣300元整,持卡人需自行負擔該費用。
    (7) 若廠商救援車輛到達事故現場卻無法立即實施救援者,救援車輛等待超過30分鐘以上時,每逾1小時廠商需加收新台幣300元整之待時費,不足一小時者仍以一小時計,持卡人需自行負擔該費用。
    (8) 以上持卡人應自行負擔之金額已內含營業稅5%,若因政府稅務相關法令有所異動,依異動後之法令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