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與服務(此卡別不接受新卡申請)

本行紅利好點/旅遊積分計劃活動辦法適用期間即將於 2023/12/31屆滿,由於本行信用卡系統將進行升級,爰提前通知原權益/活動辦法適用期間將延續至信用卡新系統上線基準日,並自新系統上線基準日起,為以下權益內容之調整,除調整之內容外,其餘權益維持不變。新系統上線基準日將另行通知,並於本行官網公告。新權益條件適用期間為信用卡系統升級之新系統上線基準日至2024/6/30:

紅利積分有效期間
  • 若您持有之信用卡為本行Visa/MasterCard金卡、普卡、白金卡、卓越理財卡、運籌理財卡、商務卡:該卡別之紅利積分點數累積期間以每三年為一期,以獲得點數當期起計算36個月至紅利積分有效期間屆滿,舉例: 2024年1月帳單結帳獲得點數將於2027年1月最後一日失效,2024年2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將於2027年2月最後一日失效,依此類推。但正卡持卡人所持有之信用卡卡片標示有效期間早於點數效期者,則紅利積分點數累積期間與該信用卡有效期間相同,每月信用卡對帳單將列示持卡人紅利積分點數之「有效使用期限」,正附卡持卡人於紅利積分有效使用期限屆至前已取得但未兌換之紅利積分,將於紅利積分有效使用期限屆至時自動失效,正卡持卡人不得於紅利積分失效後要求兌換任何回饋項目或將紅利積分折算為現金及其他給付。正附卡持卡人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至後,如獲滙豐銀行續發新卡,則正附卡持卡人於新卡有效期間內之紅利積分應從零開始重新累計於正卡持卡人之紅利積分內。紅利積分將以得點時間順序依序兌換折抵,舉例:2024年1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優先於2024年2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進行兌換折抵,依此類推。
  • 若您持有之信用卡為本行紅利好點御璽卡,該卡別所累積之紅利積分於持卡期間終身有效,結餘之紅利積分以滙豐銀行系統所載為準。當您終止持有之紅利好點御璽卡後,將無法參與此項回饋活動,且該信用卡下所有累積尚未兌換之紅利積分亦將同時失效。
  • 惟滙豐銀行系統轉換後,於原系統累積且尚未到期的點數,將全數以轉換後的當月視為累積的第一個月,點數將於系統轉換後的第36個月後到期,舉例: 若新系統於2024年1月6日上線,於舊系統累積尚未到期的點數,將以2024年1月視為累積的第1個月,點數將於2027年1月31日到期。

年費說明:
第一年免年費,消費滿新台幣80,000元或消費達12次即享次年免年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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