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色

本行紅利好點/旅遊積分計劃活動辦法適用期間即將於 2023/12/31屆滿,由於本行信用卡系統將進行升級,爰提前通知原權益/活動辦法適用期間將延續至信用卡新系統上線基準日,並自新系統上線基準日起,為以下權益內容之調整,除調整之內容外,其餘權益維持不變。新系統上線基準日將另行通知,並於本行官網公告。新權益條件適用期間為信用卡系統升級之新系統上線基準日至2024/6/30:

紅利積分有效期間
  • 若您持有之信用卡為本行Visa/MasterCard金卡、普卡、白金卡、卓越理財卡、運籌理財卡、商務卡:該卡別之紅利積分點數累積期間以每三年為一期,以獲得點數當期起計算36個月至紅利積分有效期間屆滿,舉例: 2024年1月帳單結帳獲得點數將於2027年1月最後一日失效,2024年2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將於2027年2月最後一日失效,依此類推。但正卡持卡人所持有之信用卡卡片標示有效期間早於點數效期者,則紅利積分點數累積期間與該信用卡有效期間相同,每月信用卡對帳單將列示持卡人紅利積分點數之「有效使用期限」,正附卡持卡人於紅利積分有效使用期限屆至前已取得但未兌換之紅利積分,將於紅利積分有效使用期限屆至時自動失效,正卡持卡人不得於紅利積分失效後要求兌換任何回饋項目或將紅利積分折算為現金及其他給付。正附卡持卡人於信用卡有效期間屆至後,如獲滙豐銀行續發新卡,則正附卡持卡人於新卡有效期間內之紅利積分應從零開始重新累計於正卡持卡人之紅利積分內。紅利積分將以得點時間順序依序兌換折抵,舉例:2024年1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優先於2024年2月帳單結帳日獲得點數進行兌換折抵,依此類推。
  • 若您持有之信用卡為本行紅利好點御璽卡,該卡別所累積之紅利積分於持卡期間終身有效,結餘之紅利積分以滙豐銀行系統所載為準。當您終止持有之紅利好點御璽卡後,將無法參與此項回饋活動,且該信用卡下所有累積尚未兌換之紅利積分亦將同時失效。
  • 惟滙豐銀行系統轉換後,於原系統累積且尚未到期的點數,將全數以轉換後的當月視為累積的第一個月,點數將於系統轉換後的第36個月後到期,舉例: 若新系統於2024年1月6日上線,於舊系統累積尚未到期的點數,將以2024年1月視為累積的第1個月,點數將於2027年1月31日到期。

點數終身有效

輕鬆集、集終身
紅利好點計劃活動有效日期:2024年1月1日至新系統上線基準日 (新系統上線基準日將另行通知,並於本行官網公告)
  • 每消費新台幣30元,獲得紅利積分1點
  • 持卡期間點數終身有效(註1),您再也不用擔心點數失效;配上輕鬆得點,快來享受被點數淹沒的快感
  • 本卡別每年要累積最高回饋之紅利積分以200,000點為上限(註2&3)
注意事項
  • (註1)正卡持卡人如具有以下任一情事者,其與附卡持有人所共同累積之紅利積分將立即被取消歸零:
    • (1)正卡持卡人所持有之本活動信用卡有被停用或終止之情事。
    • (2)正卡持卡人有違反滙豐銀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或本辦法之情事。
    • (3)正卡持卡人未按時繳付最近一期帳單所示之最低應繳金額或其他依約定應繳之款項。
    倘正卡持卡人有前項第(3)款之情事惟嗣後已繳清全部應付款項(包括違約金、催帳成本、其他費用、支出等)者,正卡持卡人於取得滙豐銀行同意後得繼續參加本活動,滙豐銀行並得酌情回復正卡持卡人及附卡持卡人已累積及/或在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之期間內刷卡所累積之紅利積分。
  • (註2)本卡別每年累計最高回饋之紅利積分以200,000點為上限,年度之計算自實際核卡月份起算十二個月內),正卡與附卡合併計算限額。持卡人於同一年度內所獲得之紅利積分如累計已超過200,001點(含以上),該年度超過紅利積分上限後之消費,則不再享有紅利積分回饋。
  • (註3)紅利積分相關規定請參閱滙豐銀行紅利好點計畫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