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分期累計滿額贈】
活動期間: 2019/01/01-2019/03/31指定網路平台:
udn買東西、
uDesign有.設計、
udn售票網、
台灣樂天市場、
東森購物(不含旅遊及保險類商品)、
friDay購物、
myfone購物、
PayEasy
1.本活動僅限正卡持卡人於指定網路平台購物使用滙豐信用卡刷卡消費者始得參加,惟不含公司卡、商務卡、Visa金融卡持卡人。
2.本活動僅限結帳時選擇直接以信用卡付款,透過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或其他第三方支付結帳者恕無法參加本活動。
3.回饋參加辦法:持卡人須於各指定活動登錄期間內,自行至本行活動網頁完成登錄(如登錄人數額滿將關閉網頁登錄功能),並於指定網路平台刷滙豐信用卡消費達指定門檻,即可享有回饋。
4.同一身分證號之正卡持卡人每人限回饋一次,附卡之消費併入正卡計算,恕不跨卡、不跨級、不跨月、不跨平台累計。
5.回饋方式及相關使用限制:本活動係指交易日於2019.01.01 ~2019.03.31,且廠商需於2019.04.15前請款入帳之刷卡消費始得享有回饋;回饋之刷卡金將自2019.04.30起,陸續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中,其有效期限與持卡人信用卡有效期限同,回饋僅限折抵信用卡之帳單應繳帳款,持卡人不得要求延展期限,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移轉至他人或更換其他贈品。持卡人之滙豐信用卡於回饋入帳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持卡人將喪失回饋資格,回饋如已入帳者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之權利。若持卡人終止持有該信用卡,將無法參與此項回饋活動,且其所終止信用卡帳戶內所有剩餘尚未折抵之刷卡金回饋亦將同時失效。
6.本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是否涉嫌人為操作,對於蓄意偽造、異常多筆交易、違反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交易,或持卡人係特約商店負責人、員工、或其他共謀之人收受客戶買受商品或服務之價款後自行刷卡,持卡人因此或因其以任何其他違反誠信原則之方法所獲得之回饋,本行有權取消並保留相關法律追訴權,獲贈人並應返還獎項或其採購價額。
7.本活動以實際刷卡之消費總金額達消費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訂單不列入回饋範圍,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8.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滙豐銀行與活動指定商店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