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須登錄,單筆分期滿額享回饋!
全國電子
(含全國電子線上購物)
滙豐銀行滿額禮活動注意事項:
-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台灣)銀行信用卡簡稱「滙豐信用卡」。活動期間如遇系統轉換將無法使用信用卡特店分期服務,實際暫停服務日期將於滙豐(台灣)網站上更新,請以滙豐銀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 本活動僅限正卡持卡人於上述指定商店購物使用滙豐信用卡刷卡消費者始得參加,每人每月擇優回饋乙次,限分期交易適用。
- 本活動回饋資格由商店認定,點數回饋方式及相關使用規範與限制條件依商店公告為準。
- 滙豐銀行發行之公司卡、商務金/普卡、Visa金融卡不適用此活動。
- 「全國電子折價券」使用規範: ● 符合回饋資格的客戶將於交易完成後由店員協助發送折價券至客戶手機上,且須為全國電子會員才符合回饋資格。
- 本活動係以實際刷卡之累積消費金額達回饋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該筆交易不列入回饋範圍,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持卡人之滙豐信用卡於回饋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或違反信用卡契約等情事者,持卡人將喪失回饋資格,回饋如已入帳者,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之權利。若持卡人終止持有該信用卡,將無法參與此項回饋活動。
- 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滙豐銀行與活動指定商店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全國電子折價券」使用期間一年,以折價券發送日期之當日起算,倘逾期將無法使用;折價券亦不得折換現金或換取等值禮券。
● 可於全省實體門市進行消費折抵, 手機截圖折價券均不得進行折抵,遺失毀損恕不補發。
● 使用「全國電子折價券」消費差額不找零。
-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銀行」,且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信用卡」。活動期間如遇系統轉換將無法使用信用卡特店分期服務,實際暫停服務日期將於滙豐(台灣)網站上更新,請以滙豐銀行官網最新公告為準。
- 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每月應攤還金額。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將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 持卡人以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滙豐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內於指定商店刷卡,得依現場公告之期間、利率、商品、分期門檻與期數選擇參加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專案,享分期付款0手續費優惠。滙豐銀行將不會對持卡人另行收取辦理分期付款之手續費用,惟持卡人如有「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誤繳款期限,或持卡人之信用卡於本專案期間發生停用情形,即視為未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按期清償,滙豐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得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攤還本金餘額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持卡人下期信用卡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並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以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 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及「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 持卡人在選擇滙豐「分期付款」專案時,一旦交易完成,不得取消;還款期數不得中途更改,除經滙豐銀行同意外亦不要求提前清償。2017.10.01起特約商店分期零利率付款消費將不再依卡別提供紅利/哩程/現金等積分計畫回饋。
- 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滙豐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滙豐銀行。持卡人如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滙豐銀行於商品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或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以此作為向滙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如無法解決,申請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訂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滙豐銀行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期數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滙豐銀行「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注意事項」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之詳情及其他限制條件,請至滙豐銀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