滙豐分期享好禮 ,最高15,000元入袋!
活動期間:2025/4/1-2025/6/30
活動對象:滙豐信用卡
(不適用公司卡、商務金/普卡、VISA金融卡)
活動內容:
<活動一:首筆分期招待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
活動期間新成立2025年首筆商店分期交易不限金額,並完成登錄(總計1,500名),送CITY CAFE五杯虛擬提貨卡,
可兌換【統一超商中杯美式或四季春青茶或經典紅茶5杯(冰/熱不限)】。
活動期間新成立2025年首筆商店分期交易不限金額,並完成登錄(總計1,500名),送CITY CAFE五杯虛擬提貨卡,
可兌換【統一超商中杯美式或四季春青茶或經典紅茶5杯(冰/熱不限)】。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每正卡人限回饋乙次。
<活動二:分期達檻最高享2%刷卡金回饋上限1.5萬>
活動期間累積商店分期消費金額達指定門檻,並完成登錄(總計4,500名),最高享2%刷卡金回饋,最高回饋15,000元。
活動期間累積商店分期消費金額達指定門檻,並完成登錄(總計4,500名),最高享2%刷卡金回饋,最高回饋15,000元。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後回饋至正卡人帳單,若持多張正卡,將擇優回饋,每正卡人限回饋乙次,回饋上限15,000元。
分期累積金額 | 刷卡金回饋 |
---|---|
滿50,000元 | 1% |
滿200,000元 | 1.5% |
滿400,000元 | 2% |
*滙豐分期樂所計算之分期消費不含指定百貨/超市/量販分期交易,其他商店分期消費皆可納入計算,詳見注意事項第7點。>
*<活動一:首筆分期招待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與<活動二:最高2%刷卡金回饋上限1.5萬>若皆有登錄且符合資格,將擇優回饋不重複。>
活動注意事項:
-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於本活動簡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台灣)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簡稱「滙豐信用卡」。
- 本活動之活動期間自2025.4.1起至2025.6.30止(下稱「活動期間」),參加對象為滙豐信用卡(包含VISA 、MasterCard)持卡人,惟不包括公司卡、商務金/普卡、VISA金融卡。
- <活動一:首筆分期送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與<活動二:最高2%刷卡金回饋上限1.5萬>將擇優回饋不重複。若累積分期金額達檻符合<活動二:最高2%刷卡金回饋上限1.5萬>,且同時符合2025年新成立之分期交易,且兩個活動皆有登錄成功,則不重複回饋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
- 符合回饋活動交易,係指交易日發生於活動期間內,且需於2025.7.15前請款入帳之分期刷卡消費始得享有回饋。
-
<第一重:首筆分期送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
- (1) 限計算2025年首筆分期交易,即2025/1/1~2025/3/31期間無新成立之分期交易。若目前每月帳單尚有分期交易期金,但該交易係2024/12/31(含)之前成立,則仍可參加<第一重:首筆分期送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活動。
- (2) 正附卡交易皆計算,故若附卡於2025/3/31前有新成立分期交易,正卡無,則視為2025/3/31前有新成立分期交易,不符合本活動條件。案例:王先生持有一張匯鑽卡正卡,王太太持有一張匯鑽卡附卡,附卡王太太2025/4/1成立2025年首筆分期,且2025/4/1~2025/6/30累積分期交易未達50,000元,並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符合<第一重:首筆分期送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活動條件,可得CITY CAFE五杯虛擬提貨卡,將以簡訊形式發送兌換序號至正卡人王先生手機號碼。
- (3) 回饋方式:本贈品將以簡訊發送序號方式回饋至符合資格正卡人手機,回饋時間為2025/8/31前,恕不接受提前回饋或指定回饋時間。
- (4) CITY CAFE 五杯虛擬提貨卡贈品說明:本卡發行人:Edenred Taiwan 新加坡商宜睿智慧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本卡為企業贈品專用,不得零售或轉售,應依本卡所載方式兌換。本卡為不記名,任何人持本卡皆可使用,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卡不再補發。本卡所兌換之商品或折抵消費之金額不予開立統一發票,惟如有其他特殊情況,將依相關法令或規範辦理之。本卡有效與否,以發行人票券系統所記錄之狀態為憑。如系統因網路連線有所遲延,依兌換商家系統端資訊為準。本卡為有價證券,請勿擅自偽造、變造,以免觸犯刑責。除重大影響持卡人權益之情況外,發行人保留調整本卡記載事項文字之權利。本卡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免費兌換指定品項咖啡。本卡可透過適用台灣地區開立統一超商(股)發票之統一超商門市門市、交易明細、統一超商咖啡提貨卡消費者服務專線查詢剩餘杯數。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無法重複儲值。本卡採無記名方式發行,包括已使用、被竊、遭盜用、遺失、手機故障等致條碼及卡號無法辨識之情形,恕無法退現、掛失止付或補發。本卡售出時已開立統一發票,至門市兌換商品時開立零值交易明細。(零值交易明細僅供核對及退貨使用,恕無法進行發票兌獎)。本卡不與其他優惠並用(如:第二杯半價、買一送一、組合餐等優惠),亦不參加咖啡集點活動。遇商品降/漲價,持提貨卡兌換不退/補差額。※自帶杯享優惠(用環保杯購買飲料,即可享有5 元折扣),統一超商咖啡提貨卡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886-711。如有使用上之疑義,請參閱http://www.citycafe.com.tw/card.aspx。於收銀台使用時,手機亮度建議調整至最亮。本卡所收取之金額,已存入發行人於澳盛銀行開立之信託專戶,專款專用,信託期間屆滿後,本卡之信託保障自動失效,若逾保障期間,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
<活動二:最高2%刷卡金回饋上限1.5萬>
- (1) 需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並以滙豐信用卡刷卡累積新臺幣分期金額達指定門檻者,將依照達檻金額對應之回饋率,計算回饋之刷卡金,刷卡金以四捨五入方式計算。本活動與<活動一:首筆分期送CITY CAFE 五杯>不重複回饋。
- (2) 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恕不跨卡跨檻累積,同一身分證號之正卡持卡人擇優回饋乙次。
案例一:王先生持有一張匯鑽卡正卡,王太太持有一張匯鑽卡附卡,王先生及王太太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匯鑽卡正卡的旅行社分期消費為150,000元;匯鑽卡附卡的3C分期消費100,000元,則符合回饋的分期消費總金額為250,000元,可得3,750元刷卡金,並回饋至王先生信用卡帳上。
案例二:陳小姐持有一張旅人無限卡正卡及現金回饋御璽卡正卡,陳小姐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旅人無限卡的旅行社分期消費為300,000元;現金回饋御璽卡的免稅店分期消費為50,000元,則陳小姐符合回饋的分期消費總金額為300,000元(擇優回饋),陳小姐將可獲得4,500元刷卡 金回饋,回饋至旅人無限卡。 - (3) 活動回饋之刷卡金將於2025.8.31前陸續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上,恕不接受提前回饋或指定回饋時間。
-
不計入滙豐分期樂回饋的通路包含:
*指定百貨:新光三越、遠東百貨、SOGO、微風廣場、誠品生活、環球購物中心、City Link、台北101、BELLAVITA寶麗廣場、遠企購物中心、京站時尚廣場、三創生活、大葉高島屋、美麗華、統一時代、麗晶精品、明曜、NOKE忠泰樂生活、宏匯廣場、比漾廣場、三井 MITSUI OUTLET PARK、昕境廣場、台茂、大江、尚順、豐原太平洋、屏東太平洋、中友、廣三SOGO、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 台中、大魯閣台中新時代、耐斯、南紡購物中心、漢神巨蛋、漢神、夢時代購物中心、義大世界購物廣場、義享時尚廣場、大立等。
*指定超市/量販類:家樂福、大潤發、愛買。 - 持卡人實際刷卡消費之分期總金額達活動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等交易失敗情形發生,該筆訂單不列入回饋範圍,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持卡人之滙豐信用卡於回饋贈送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或辦理退貨者,持卡人將喪失回饋資格且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獲贈資格,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滙豐銀行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持卡人有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得就信用卡帳單(款)以每月為一期申請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每月應攤還金額。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將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持卡人以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滙豐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內於指定商店刷卡,得依現場公告之期間、利率、商品、分期門檻與期數選擇參加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專案,享分期付款0手續費優惠。滙豐銀行將不會對持卡人另行收取辦理分期付款之手續費用,惟持卡人如有「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誤繳款期限,或持卡人之信用卡於本專案期間發生停用情形,即視為未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按期清償,滙豐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得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攤還本金餘額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持卡人下期信用卡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並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以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及「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持卡人在選擇滙豐「分期付款」專案時,一旦交易完成,不得取消;還款期數不得中途更改,除經滙豐銀行同意外亦不要求提前清償。2017.10.01起特約商店分期零利率付款消費將不再依卡別提供紅利/哩程/現金等積分計畫回饋。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滙豐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滙豐銀行。持卡人如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滙豐銀行於商品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或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以此作為向滙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如無法解決,申請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訂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滙豐銀行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期數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滙豐銀行「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注意事項」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之詳情及其他限制條件,請至滙豐銀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查詢。
2025 Q1分期活動:>
滙豐分期樂,最高10,000元入袋!
活動期間:2025/1/1-2025/3/31
活動對象:滙豐信用卡
(不適用公司卡、商務金/普卡、VISA金融卡)
活動內容:活動期間商店分期消費總額*累積達指定門檻並完成登錄,最高享刷卡金10,000元回饋。
*分期消費:不含指定百貨/超市/量販分期交易,其他分期消費皆可納入計算。
*附卡消費併入正卡計算,若持多張正卡,將擇優回饋,每正卡人限回饋乙次。
分期消費滿5萬,享7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15萬,享2,5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25萬,享4,5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50萬,享10,0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15萬,享2,5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25萬,享4,500元刷卡金
分期消費滿50萬,享10,000元刷卡金
活動注意事項:
-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於本活動簡稱「滙豐銀行」或「本行」;滙豐(台灣)銀行所發行之信用卡簡稱「滙豐信用卡」。
- 本活動之活動期間自2025.1.1起至2025.3.31止(下稱「活動期間」),參加對象為滙豐信用卡(包含VISA 、MasterCard)持卡人,惟不包括公司卡、商務金/普卡、VISA金融卡。
-
活動期間完成登錄(限量4,500名,每月可登錄名額及開放登錄時間如下表),並以滙豐信用卡刷卡累積台幣分期金額達指定門檻者,享刷卡金滿額禮乙份,恕不跨卡跨檻累積,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同一身分證號之正卡持卡人擇優回饋乙次。
案例一:王先生持有一張匯鑽卡正卡,王太太持有一張匯鑽卡附卡,王先生及王太太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匯鑽卡正卡的旅行社分期消費為100,000元;匯鑽卡附卡的電信分期消費為50,000元,則符合回饋的分期消費總金額為150,000元,獲得的2,500元刷卡金將回饋至王先生的信用卡帳上。
案例二:如陳小姐持有一張旅人無限卡正卡及現金回饋御璽卡正卡,陳小姐於活動期間完成登錄且旅人無限卡的旅行社分期消費為200,000元;現金回饋御璽卡的免稅店分期消費為50,000元,則陳小姐符合回饋的分期消費總金額為200,000元(擇優回饋),陳小姐將可獲得2,500元刷卡金回饋,回饋至旅人無限卡。
*每月可登錄名額及開放登錄時間:
2025年1月於2025.1.2 下午3點開放登錄,登錄名額1,500名
2025年2月於2025.2.1 下午3點開放登錄,登錄名額1,500名
2025年3月於2025.3.1 下午3點開放登錄,登錄名額1,500名 -
不適用分期滿額回饋的通路包含:
*指定百貨:新光三越、遠東百貨、SOGO、微風廣場、誠品生活、環球購物中心、City Link、台北101、BELLAVITA寶麗廣場、遠企購物中心、京站時尚廣場、三創生活、大葉高島屋、美麗華、統一時代、麗晶精品、明曜、NOKE忠泰樂生活、宏匯廣場、比漾廣場、三井MITSUI OUTLET PARK、昕境廣場、台茂、大江、尚順、豐原太平洋、屏東太平洋、中友、廣三SOGO、Mitsui Shopping Park LaLaport 台中、大魯閣台中新時代、耐斯、南紡購物中心、漢神巨蛋、漢神、夢時代購物中心、義大世界購物廣場、義享時尚廣場、大立等。
*指定超市/量販類:家樂福、大潤發、愛買。 - 符合回饋活動交易係指交易日於活動期間內,且需於2025.4.15前請款入帳之分期刷卡消費始得享有回饋;活動回饋之刷卡金將於2025.5.10起陸續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
- 持卡人實際刷卡消費之分期總金額達活動門檻,始具獲贈資格,若付款失敗、訂單取消、退貨等交易失敗情形發生,該筆訂單不列入回饋範圍,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持卡人之滙豐信用卡於回饋贈送時須為有效卡,若持卡人及其所屬之正、附卡有停卡(含信用卡強制停用及申請停用)、延滯繳款、違反信用卡約定條款或喪失期限利益等情事,或辦理退貨者,持卡人將喪失回饋資格且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獲贈資格,滙豐銀行保留取消或追回回饋之權利。
- 除法律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滙豐銀行保留隨時於網站上公告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商店分期共同注意事項:>
- 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銀行」,且滙豐(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於本活動中簡稱「滙豐信用卡」。
- 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計算公式如下:當次分期付款購物金額/選擇之分期付款期數=每月應攤還金額。分期付款每月應攤還金額將計入持卡人之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
- 持卡人以符合本活動規定之滙豐信用卡於活動期間內於指定商店刷卡,得依現場公告之期間、利率、商品、分期門檻與期數選擇參加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專案,享分期付款0手續費優惠。滙豐銀行將不會對持卡人另行收取辦理分期付款之手續費用,惟持卡人如有「信用卡每月最低應繳金額」未於繳款截止日前付清或遲誤繳款期限,或持卡人之信用卡於本專案期間發生停用情形,即視為未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按期清償,滙豐銀行無須事先通知或催告,即得將持卡人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攤還本金餘額視為全部到期,全部列入持卡人下期信用卡帳單之一般信用卡消費帳款中,並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以循環利率計算利息及違約金。
- 持卡人應妥善保留其「分期付款專用簽帳單」及「電子簽帳端末機簽帳單據收執聯」以便日後查詢。
- 持卡人在選擇滙豐「分期付款」專案時,一旦交易完成,不得取消;還款期數不得中途更改,除經滙豐銀行同意外亦不要求提前清償。2017.10.01起特約商店分期零利率付款消費將不再依卡別提供紅利/哩程/現金等積分計畫回饋。
- 滙豐「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係由滙豐銀行一次墊付消費款項予特約商店,並由持卡人分期繳付消費帳款予滙豐銀行。持卡人如進行郵購式訪問買賣交易,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規定,可於收受商品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特約商店解除買賣契約。滙豐銀行於商品買賣中,僅涉及代墊款項之資金關係,並未介入商品之交付或商品瑕疵等買賣之實體關係,相關商品退貨或服務取消之退款事宜,或申請人與特約商店就所購買之商品/服務之品質、數量、金額有所爭議時,申請人應先洽特約商店尋求解決,不得以此作為向滙豐銀行拒繳應付帳款之抗辯。如無法解決,申請人得要求本行就該筆交易依本行信用卡約定條款所訂之「帳款疑義之處理程序」辦理。
- 滙豐銀行保留最終核准信用卡分期付款與否及決定分期付款金額、期數等之權利。其他未盡事項悉依滙豐銀行「特約商店分期付款注意事項」及「信用卡約定條款」辦理,信用卡分期注意事項之詳情及其他限制條件,請至滙豐銀行網站http://www.hsbc.com.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