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不便保險

班機延誤費用(實支實付)

海外地區『班機延誤費用』給付金額說明如下:

(單位:新臺幣)

滙豐(台灣)信用卡 滙豐.中華航空聯名卡
現金回饋御璽卡 / 卓越理財卡 / 紅利好點御璽卡 / 運籌理財卡 / 白金卡 金卡 無限卡 御璽卡 白金卡
1萬/家屬合計2萬 7千/家屬合計1萬4 1萬/家屬合計2萬
國內本島及離島『班機延誤費用』給付金額說明如下:

(單位:新臺幣)

適用卡別 滙豐.中華航空無限卡 /
滙豐.中華航空御璽卡 /
滙豐.中華航空白金卡 /
卓越理財卡 / 運籌理財卡 / 紅利好點御璽卡 / 現金回饋御璽卡 / 現金回饋白金卡 / 白金卡
金卡
每一事故延誤所產生之膳食費用保險金額 本人NT$2,000元 /
家屬合計:NT$4,000元
本人NT$1,200元 /
家屬合計:NT$2,400元
每一事故延誤所產生之
住宿費用保險金額
本人NT$8,000元 /
家屬合計:NT$16,000元
本人NT$5,000元 /
家屬合計:NT$10,000元
理賠次數限制 每人於活動期間總申請理賠次數
至多為3次
每人於活動期間總申請理賠次數
至多為2次
保障範圍及定義
  • 被保險人預定搭乘之班機延誤起飛達四小時以上者。
  • 被保險人所預定搭乘之飛機班次被取消或因超額訂位而被取消,於四小時內無其他飛機可供轉搭者。
  • 被保險人所預定之轉接班機因前班班機延誤而致失接,於四小時之內無其他飛機可供其轉接者。
  • 不包括自本國出發,而在報到前已確定之延誤、取消。
  • 旅客取消團費或機票款之交易者,保險公司即不負理賠之責。
理賠項目

實支實付被保險人在上述航空公司安排之最快改搭班機出發前之延誤期間內所產生之下列費用,需檢附收據或發票正本(採實支實付,非定額給付),但費用係發生於其居、住所在地者,則不在承保範圍內。

  • 合理且必要之膳食、住宿費用:(每人/每餐最高以NT$2,000為限,國內及本島依約定之保險金額為主)
  • 來往於機場及住宿地點間之交通費用:
    僅限延誤地機場至住宿地點來往之交通費用,若前往用餐地點或任何第三地(如前往碼頭搭船或車站搭火車或訪友等)所衍生之交通費用則不在理賠範圍。
  • 因班機延誤而須住宿,且被保險人行李已交寄而須購買之日用必需品費用:
    • (1)須住宿且行李已交寄於航空公司兩個要件同時成立,缺一不可。(檢附行李條)
    • (2)日用必需品為因住宿需要而需購買之物品(註二)。
  • 國際電話費用:
    限延誤期間之國際電話費,請提供當期通話明細表。
申請理賠期限

自發生意外事故起 30 日內,請向保險公司提出申請。